尊敬的诚实通卖家用户:
为了进一步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中药材诚实通的经营秩序,促进平台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营业执照)。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对于诚实通平台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行上传营业执照至店铺简介进行企业认证的用户进行关闭店铺,需在平台完成企业认证后方可开通店铺。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服微信:18030639167.详询:028-60185066
中药材诚实通
2020年12月9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90195 Copyright © 2006 - 2024 www.zycmm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药材天地网 版权所有 蜀ICP备11007471号-8